時間|2023年11月3日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第二學生活動中心3樓沃思空間
主講人|梁瑜 Leeve Palrai (美國康乃爾大學人類學系博士候選人)
對談人|劉文(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專任研究人員)
吳宜瑾(英國薩賽克斯大學發展研究院博士生)
黃舒楣(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文/JL
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稱臺大)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與國家人權委員會於2023年合作舉辦「島嶼共振—原民觀點下的人權」土地系列講座,推廣原住民族人權。本次講座邀請臺大政治系校友魯凱族的梁瑜分享「土地宣言(Land Acknowledgment)」,具體上向原住民族致意什麼?應該如何致意?在臺灣若要於校園內或校園外向原住民族致意時又應該做哪些事情?梁瑜期待藉由今天的分享,能夠引起大家思考及對相關議題的討論,並展開實際的行動。
梁瑜以2012年在加拿大爆發的原住民運動「Idle No More」為例,該運動由4名原住民女性傳統領袖發起,最終延燒至全國甚至全球,此運動後來引起許多非原住民群體的投入。梁瑜以此為出發點,強調族群分野固然重要,但若要從事土地宣言的致意行動時,也需要時時考慮跨族群的和諧行動及溝通的重要性。其也特別說明「Land Acknowledgment」在部分中文翻譯被稱之為「土地承認」、「土地肯認」,而主要使用「土地宣言」一詞,是因其認為是一種語言行為,是一種語言化的主張。
北美語境中的土地宣言
梁瑜首先說明土地宣言在美國的歷史脈絡,土地宣言一開始是回應美國特殊的大學贈地機制,其源自於1862年通過的《莫里爾法案(Morrill Acts)》,簡而言之即為國家將土地贈與有利於發展國家經濟的大學,例如以農業或重工業科系做為重點發展項目的學校,土地產權及自然資源收入等皆歸該大學使用,因此這些大學透過法案獲得可觀的資源及財務收入,然而這些土地卻是國家透過對當地原住民超過160場的暴力屠殺,以及欺騙之條約而來。
土地宣言具體包含哪些概念?梁瑜以目前就讀的康乃爾大學為例[1],土地宣言經常以教職員簽名檔的形式出現,約4至5行簡述康乃爾大學是建立在某某族人的土地之上,此外,各學校亦會說明土地宣言的內容是其與各個部族開會討論研擬而成。大致上來說,北美大學的土地宣言內容首先會揭示校地上涉及的族群、族群在土地上曾有過的生活處境以及該宣言存在的必要性,而他們肯認這個族群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以及在土地上持續的連結與投入的情感和關係。另以密西根州立大學的土地宣言[2]為例,當中提及該校「佔據」原住民祖傳地,細看文中使用哪些動詞,便能意識到該校是如何傳遞其與那片土地之間的關係。
梁瑜也探討了在北美,土地宣言於某些情境下會受到批評。首先是土地宣言除了書面形式,在許多活動的開幕式亦會以聲明稿方式被頌讀,但由於許多白人學者習慣以英文書寫及發音方式唸讀原住民部落及人名,是經常被批評之行為。梁瑜也強調有些學校則透過影片呈現土地宣言[3],但在以圖像或影像呈現原住民形象時,應當要拷問自己並深入思考,不能僅以原住民作為符號呈現,而缺乏深刻或有價值的資訊。
藉由審視各種土地宣言被錯誤應用的例子,很多時候墾殖者會認為要肯認過往歷史,便要去看見這些困難的族群關係,如相互屠殺及曾經的暴力衝突,這反而是破壞當前和諧的催化劑,應以更柔性的方式談論這些歷史。梁瑜在此強調,難以處理甚至是讓人不舒服的歷史,若未被更加正確地討論或是將其細節展現出來,即無法重返,更遑論未來如何重建族群關係。
土地宣言政治性的任務
談完土地宣言的主張以及可能面臨的問題後,梁瑜認為土地宣言是對抗墾殖殖民主義的一種主張及行動,其對抗的敵人首先是「無主之地(terra nylons)遺留的道德難題」。在墾殖殖民主義的框架中,即將土地視為無主之地。在此觀念下,當一個人來到看似無人的地方,佔領並使用該土地後,便視為合理成為主人。然而,這種觀點忽略了對土地更深層的認識,特別是在臺灣歷史中,有段時間某些族群被視為非人,使得其於歷史進程中被排除。這也反映在臺灣原住民對抗的史學邏輯,即僅以墾殖者來臺之後的歷史為主,而忽略原住民在此之前的存在和歷史,此亦顯示了土地歸屬和歷史記憶之間的複雜關係。
其次,身份政治方面的問題也應受到討論。臺灣殖民歷史複雜且重疊,人口密度高,人群互動頻繁,使得談論土地宣言或原住民族主權時,容易受到抗拒,被視為是反移民、反混血的立場。然而這未必反映臺灣原住民族真實的生活現況,因為其身份和文化的異質性也是建立在通婚及混居的歷史基礎上。
因此,梁瑜強調土地宣言應呈現此種複雜的歷史,不應以簡單地說法呈現「先來後到」此種粗暴的邏輯。總的來說,處理土地歸屬和原住民權益時,必須考慮深刻的歷史背景和多元的身分政治議題。
第三則是探討墾殖社會以及多元文化社會兩者間的關係。梁瑜特別說明「移民社會」此術語可能存在的問題,雖自本土化以來,大家普遍將臺灣視為一個移民社會,包括第一代、第二代移民以及移工族群等。然而,若一直以非批判性的視角看待此種敘述方式,將會同質化島嶼上不同人群的歷史處境、社會地位以及與土地的關係。
土地宣言對原住民族的意義
梁瑜強調土地宣言並非是一種被發明的形式展演,因為不管對臺灣或是世界原住民族來說,它都是行之有年且不陌生的自我或族群敘事。舉例而言,在碰面時相互介紹自己的名字,對方便能知道你父親或母親的名字,也會介紹是來自哪個地方或哪個部落,這些都是簡短的土地宣言,在互動後便能迅速了解對方的來源、更遠之前的譜系,而這便是土地宣言的精神所在。其認為健康的土地宣言,應該要能夠展現一個有脈絡及譜系的關係,而關係的歷史應當體現於其中。
爬梳土地宣言的過程中,需羅列或反芻的歷史皆屬困難,但此目的並非要清算或責怪,而是將破碎歷史拼貼回來的唯一路徑。因在如此長久的時間裡,已受到許多傷害,原住民的抵抗與精神於過程中,仍將隨著歷史和社會變遷而留存。
土地宣言在臺灣的處境
由於臺灣尚未系統性的實施土地宣言,梁瑜爬梳在美國的語境及經驗,以美國行使土地宣言所謂遭遇的抗拒為例,希望以此作為借鑒及參考。總結來說,即是一種關於歸屬感的抗拒及競爭,例如美國白人國族主義者難以接受「原住民族是唯一與土地有深厚關係及情感的人」的觀點,其認為自己歷經殖民鬥爭、脫離殖民母國胼手胝足開發大西部建立共和國,與土地的關係密不可分,而產生了對土地的主權感。
在臺灣,討論墾殖殖民主義面臨了幾種挑戰。首先,臺灣社會及歷史結構複雜,墾殖殖民主義不僅是超越二元的三角,還可能包括「墾殖者/本土化的墾殖者/臺灣原住民族」之間的關係,或是「殖民母國墾殖者/漢化的臺灣原住民族/墾殖者原住民族」等關係。超越三角的複雜關係,使得討論土地宣言或歷史不正義的肯認變得更加複雜且具挑戰性。
梁瑜分享自己不斷思考土地宣言在臺灣原住民對於主權、土地或文化復振運動中,應該扮演何種角色、如何被理解及參與,並試著去探索另外一種可能:原住民未來主義。其主要是從原住民文學或電影等創作作品而發展之概念,所強調的精神在於原住民族並非僅是活在過去,也會活在未來,原住民族並非幼體,也非等待救贖的一群人。原住民未來主義對抗的是直線單線的認同的歷史光譜。
土地宣言在臺大
最後,若更具體地談論臺大要從事土地宣言時,應要有何種行動,梁瑜提供三面向讓大家深入思考。首先,其強調土地宣言應是不舒適,因是在挑戰大眾已經知道且普遍接受的事情、擾動現存秩序、探討大眾不願意看見或不敢談論的議題時,土地宣言因此才有價值。
其次,其指出非原住民學生也應積極倡議原住民族群體之議題,資格論不應成為參與的阻礙。土地宣言是起點,能促使後續長期的行動發生,而啟動複雜的歷史教育是關鍵,若缺乏正確的歷史教育便無法展現飽滿的歷史關係。例如在臺大進行土地宣言時,更應深入討論臺大及臺北盆地與原住民族的關係。最後,梁瑜認為更重要的是提倡具體可行的方案,避免僅停留在道德性的勸慰,而是有實質可見的參與活動以及具體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