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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反殖民與臺灣原住民族運動的起源

殖民、反殖民與臺灣原住民族運動的起源
時間|2023年5月4日
地點|國史館
主講人|陳偉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

 

文/JL

圖/國史館

 

現今社會大眾對原住民族運動的理解通常源自於1980年代正名運動和還我土地運動等議題,陳偉智老師今天的演講以日治時期為起點,藉此探討並釐清歷史脈絡及根源,同時也能對當代原住民運動有所啟發。

演講一開始,陳老師提出兩項前提,首先是關於「臺灣原住民」和「原住民族」這樣整體的概念於何時產生。雖然已知1993年修憲之後正式確立了臺灣原住民族群的法定概念,但在此之前,個別部落到整體泛群的認同是在歷史中逐漸形成。其次,關於「還我土地」運動,需要釐清這並非從1980年才開始的議題,而是有其歷史根源。原住民族運動的起源可追溯回自17、18世紀原住民與現代化國家或資本主義經濟接觸後,所產生的一系列的衝擊與問題。而這段歷史包括日治時期的行政措施、族群分類以及原住民治理措施所產生的影響。

 

原住民跟國家的關係: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原住民統治的影響

清代劉銘傳的開山撫番政策,將原住民整體納入國家統治,到了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這些政治制度和行政手段主要以征服為主,包括五年理蕃計劃、1896設立撫墾署、1900年代開始的警察部門接管原住民行政,以及1910年代推進的隘勇線等。1910年代末期,武力鎮壓和收繳武器後,幾乎每個部落皆設立了駐寨所。這些「保護行政」措施延續至1920年代和戰後的1950年代,並強調將原住民生活的高山區域與平地區分開,使其經濟與資本主義發展隔絕。

所謂的「保護行政」旨在防止原住民受到不正常的影響。在文化方面,自日治時期即推行國語和舊俗改革,在整個過程中,原住民族逐漸形成了集體身份的概念,從原本是各別的社、部落,漸漸出現「泛族群社會」的概念。直至1935年,由於戰爭的動員以及行政管理之人口計算需求,出現了「高砂族」的概念。

 

日治時期總督府理蕃統治與臺灣原住民的原住民化

日治時期總督府針對臺灣原住民的行政措施,對其原住民化產生了重要影響,其中一項重要措施是對全島原住民進行調查和分類。1898年,日本殖民地人類學家伊能嘉矩等人調查原住民居住區域,並建立族群分類系統。日本學者提出以群、族、部為單位的分類方式,形成了後來法定16族群的原型。這些族群分類不僅用於區分臺灣原住民群體,也在地圖上呈現其分布區域。這樣的族群分類將原本各個部落歸納到同一族群,使得原住民逐漸建立起共同的身份標籤。

另一項重要措施是1898年開始實施的入山管制,這項措施長達一百多年,將漢人和原住民區域長期分隔開來。這樣的空間劃分使得國家對漢人社會和原住民社會採取了雙元的統治結構,包括行政治理、知識調查以及史料書寫,如法令、制度和規章等。此種雙元二分的行政結果,至今仍然產生影響。雖然日治時期的空間二元化可能只是暫時措施,原本是為了日後的一體化而存在,但卻意外地固定下來,形成了長期的空間區隔,並影響族群政治的長期化,而此種長期化的結果,即是臺灣原住民的原住民化。

在當時,國家對原住民區域的統治方式與平地社會有所不同,國家並未建立以個人為基礎的統治模式,例如在平地以家戶為單位的登記制度;相對地,在原住民區域中創造了原住民部落或整體性的族群概念。在這個空間中,長期的行政結果使統治者形成了對原住民的集體概念。此外,原住民族原本擁有的土地也被劃分為特殊的蕃地,成為第二層次的地理實體。

總而言之,日治時期總督府對臺灣原住民的行政措施和空間劃分,對其原住民化產生了深遠影響。對原住民的調查和分類、入山管制以及建立原住民部落和族群概念,這些行政結果形成了對原住民的集體身份認同,並持續對臺灣原住民族群發展產生影響。  

 

臺灣反殖民運動

從1920年代開始,漢人開始發展出以文化為基礎的反殖民運動,例如文化協會、新文協和議會請願運動,以及1935年的黑色聯盟等政治團體。這些漢人主導的反殖民運動也產生各種不同的政治、社會和文化論述,其中也涉及如何論述原住民。1940年代和1950年代,臺灣人如何理解殖民者離開後的臺灣,以及對臺灣未來的想像也成為重要的議題。

從蔡培火及臺灣文化協會等反殖民運動中,我們得以進一步看到「臺灣民族論」的逐漸形成。在經歷日本統治之後,原住民逐漸形成了跨越族群和部落集體身份想像;同樣地,漢人也形成了跨越村落和閩客界線的新集體想像,與日本人形成對立。然而,在蔡培火等人的臺灣史論述中,「臺灣人」的形成並未包括原住民,其往往被視為生存競爭中的他者或是自然環境的一部分。而在政治運動團體,如議會設置請願中,對象也主要是漢人和日本人。

1930年代漢人的政治運動幾乎皆遭到了鎮壓,而正是在這個時候霧社事件發生了。依據蔡培火的邏輯,群起反抗的人獲得了歷史,被視為平等的歷史行動者。霧社事件刺激了臺灣反殖民運動中的文學家、思想家,如賴和、陳虛谷、吳欣榮等人開始對自身進行反思和批判。此後,臺灣的左派和右派政黨開始將原住民視為一個集體概念,而非個別部落或社群。從原本看不見原住民、排除原住民的政治主張,到霧社事件後開始思考原住民議題,臺灣反殖民運動逐漸與原住民交會。  

 

戰後初期

戰後初期原住民正名運動有兩個特徵:一是不希望被稱為「高山族」或「高砂族」,認為應當稱被為「臺灣族」;另外則是將臺灣原住民族視為是一個集體身份。

1947年高一生召集臺灣各地的原住民政治菁英,提出了「高山自治區」的概念,著重規劃原住民族自治的機構、人才、財政以及區域問題,核心概念是「臺灣的原住民應為自己的主人公」。此會議不僅是正名運動的一部分,更反映了原住民在集體身份中開始思考建立屬於自己的政治制度之意願。其開始關注自身是否擁有足夠的人才資源,以及是否能於財政上實現自主。此外,他們也思考著是否能夠發展出自身的經濟和文化產業體系。這些思考不僅僅是追求自治,更是為了讓原住民成為自己命運的主人。

值得注意的是,此自治的概念已經不再是源自於日治時期由上而下國家治理的影響,戰後初期,原住民的自治訴求,已不再來自於上層政府,而是原住民自己提出的要求,希望能夠建立屬於自己的自治體系,成為自己命運的主導者。  

 

結語

回顧自日治時期以來,原住民族與漢人反殖民運動的關係是「平行又共行的」,從1920至1930年代之間被視為「弱小民族的位置」,再到1940至1950年代,高一生、林瑞昌、南志信等人提出對原住民自治的構想,而這些重要課題到了1980至1990年代,以新的方式再次被提出,同時原住民族正名運動在臺灣民主化的過程中更是相當重要的一部分。

透過這些討論和回顧,我們得以更深入理解原住民運動的起源和相關議題。當代臺灣人繼承了各個時期不同制度下集體身份的想像,去重塑前人留下的遺產有助於思考原住民主權或議題在未來能如何做更合理的制度安排,並為當代原住民運動提供更多的洞察和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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