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與大人》
戴寶村 策畫
李進億、沈佳姍、陳慧先、游智勝、蔡昇璋、蔡蕙頻 撰文
玉山社,2020
文/Mutulavay
讀者對於警察的印象是什麼?如何稱呼這個職業?目前50歲階層的世代,應該都有遇過警察在固定時間至家中查戶口的經驗,這是1896年日本領臺之初,為了治安需求,由軍警編制臺人戶籍簿。自1905年實施全島性戶口調查,使得臺灣擁有超過百年最完整的戶籍人口資料,這套嚴謹的戶政管理系統則是與日本時代的警察制度息息相關,直到1992年,中華民國政府結束動員戡亂時期戶警分立,才正式走入歷史。
1895年日清簽訂馬關條約,臺灣和澎湖永久割讓給日本,臺灣實質上雖為日本的領土,卻實行和日本本土有別的管理機制,為有效控管「新領地」,隨即引入警察制度,其權威性與功能性遠遠超過日本內地。這樣的權威性反映在公開場合的敬語─「大人」,可是被束縛的臺灣人私下卻鄙呼其為「臭狗仔」或「四腳仔」,凸顯出被管理的庶民百姓「小的」與管理者「大人」警察之間的對立關係。書中從庶民百姓角度觀察日章旗幟下的生活日常,主要內容涵蓋警察制度、戶政、經濟管理、衛生、交通等項目,從政治事務到戰時體制,從平地到山地,幾乎是無所不管,也呈現大人與百姓互動的樣貌。
1910年日本政府實行廳制,各廳設警務課,警察原本主要的職責是管理「人」,轉變成除了需要維持治安,同時也經手管理地方基層行政事務,工作項目包山包海,故有「南無警察大菩薩」之稱;其中理蕃警察專門負責「蕃地」事務,範圍是指現今的臺灣山區及蘭嶼。而日本當局透過5年理蕃計畫(1910—1914)將大部分的蕃地納入國家統治,並在1930年代左右確立蕃界與蕃地範圍,以有效地制理整個臺灣山地。在此時空背景下,殖民政府為了全面性掌握蕃地空間,於蕃地執勤的理蕃警察則扮演相當重要的腳色,除了基本警務之外,還須兼具教育工作者的身分,指導原住民農作、木工等新型態的生活技能;再加上日治時期的蕃地被劃定為特別行政區,並非使用一般法律,更凸顯理蕃警察權力之大,甚至可自行決定「蕃人」一切的處分。
日治中、後期「蕃人警察」比例逐步增加,較為人所知則為賽德克族的花岡一郎(Dakis Nobing)、花崗二郎(Dakis Nawi)以及鄒族的矢多一生(Uyongu Yatauyungana)等。受過新式教育的原住民族知識菁英,成為蕃地警察後,因身分與職務等因素,每當殖民政府與族人發生衝突,就必須面臨選邊站的抉擇窘境。他們所受的教育以及自願或被迫接受「文明」洗禮,使其與部落傳統產生隔閡。反觀求學或職場上,也容易接觸在臺的日本人,即便是同學或同事,仍常因原住民族身分遭受不友善的待遇,甚至被以戲謔口吻稱作「蕃人」的不愉快經驗。此種介於「小的」與「大人」間的尷尬,使得日治新世代的原住民族青年陷入認同糾葛的泥濘中,也深層地呼應現今原住民族認同的拉扯。